極端化事融資件難題破解 決不饒恕對無辜群體施暴
  極端化事件就是做人做事突破了社會底線,突破了價值、心理、理解力、情感、容忍度、規則的底線。暴力的使用是極端化事件最主要的特征,恐怖襲擊則是極端化的最高表現。一段時間以來,極端化事件頻發,暴戾之氣瀰漫,公眾脆弱的神經一再受損。有人據此稱:如今,戾氣彌散,社會正在“變狠”。也有人認為,這鼎曜製冰機些惡性事件是個別人生活不如意要“報複社會”的扭曲心理作祟。不管什麼原因,這種非理性和極端的舉動都超越了法律和社會的底線。
  但面對這些極端化事件,網上言論中卻可以看出公眾有這樣一種糾結的情緒:對於極端暴力事件,公製冰機價格眾的態度是一致的——譴責和憎恨,但對施暴者的個人背景經歷,似又抱以矛盾和同情的心理。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極端化事件?首先,每個人都是社會一分子,都不可能割裂社會而存在。其次,任何冤屈都不能成為戕害無辜的理由。第三,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傷及無辜者生命的行為,都必須繩之以法,接受法律的嚴懲。
  特邀專家:
  北京語言大學當代中國研究所所長、新竹二手餐飲設備教授 鄭承軍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microSD導 張國清
  重慶大學新聞學院院長、教授、博導 董天策
  課題組成員:賈立政 陳陽波 魏愛雲 徐艷紅 劉赫
  3月1日晚,8名暴徒手持長刀,從雲南昆明火車站前廣場到臨時候車室、臨時售票區、第一售票大廳,一路殺戮而來,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傷。這是一起有組織的、嚴重的暴力恐怖襲擊事件,這種極端化罪惡行徑被國內外輿論一致譴責。
  除了發生在昆明的這種人神共憤的極端化暴力恐怖事件外,近年來,各類社會性的個人極端暴力事件也不時發生,施暴者的暴戾、殘忍、非人性令人瞠目。極端化事件為何頻頻發生,社會對此如何看待,政府又應當有何作為?人民論壇問卷調查中心於2014年2月20日至2月28日,進行了為期9天的網上問卷調查。
  六成多被調查者認為極端化事件對自身生活有影響
  當問到,“對於近期發生的社會極端化事件,您的第一感覺是什麼”時,排在前三位的分別為“譴責”(52.28%)、“震驚”(26.37%)、“見怪不怪”(12.13%)。另外,受調查者對於“這些極端化事件會給您帶來最大的影響”的態度,“缺乏安全感,有時莫名地緊張和焦慮”以38.9%的得分排在第一位,排在第二位的是“提高對陌生人的警惕,影響人際信任關係”(29.11%),即共有68.01%的被調查者認為生活受到了影響,而認為“對我的生活沒有什麼影響”的也達21.47%。
  上述調查結果揭示:首先,公眾對極端暴力事件的第一態度是“譴責”。其次,極端化事件對公眾本人生活的影響認知也存在多元化。認為社會是一整體,自己身處其中,發生極端化事件,自然也會缺乏安全感,且會影響人際信任關係的占多數,但認為這些事件只是偶發,距離自己生活遙遠的也不在少數。這也從一個角度說明,社會的冷漠及不信任的程度在加深。正如托克維爾曾經這樣評說法國人,“人們彼此相似,卻對彼此的命運互不關心”。 第三,還有小部分人對此類事件“見怪不怪”,說明部分公眾的麻木表現,其認知能力有待提高,正如一位網友所言:針對無辜群眾的暴力行為無論其藉口多麼偉大,動機多麼正當,我只送他一句話,“罪大惡極,嚴懲不貸”!
  八成多調查者不認同僅性格原因會導致極端化事件發生
  在這些極端化事件中,什麼原因導致慘案一再發生?誰是主因,社會還是個人?被調查者在回答“極端化事件的引發主要是因肇事者自身性格偏執、報複心強等原因造成”,對此表述“不太認同”的得票率為38.65%,排在第一位,“不認同”為35.87%排在第二位,“非常認同”和“認同”分別為13.23%和12.35%。由此可以看出公眾還是相當理智,且看問題也較全面。
  大家都清楚,任何事情的發生都不是孤立的,所有“極端事件”的背後都有一種敵意存在。犯罪心理學的基本理論認為,任何一種犯罪心理都是內、外不良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從主觀上看,個體主觀上對挫折的錯誤認識是根本原因,因衝動情緒簡單地為泄私憤而泛化報複目標是直接推動原因;從客觀上看,社會經濟發展中貧富差距擴大、民眾心理失衡是產生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的主要社會原因。個人權利保障機制不健全、人民群眾的合理需求未得到保護是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發生的潛在原因。
  八成以上被調查者認同要從嚴從重打擊施暴者
  對於極端化事件中的施暴者應該持什麼態度?被調查者在問及“對暴力製造者施以同情或‘鳴冤’是對無辜受害者的再次傷害,應被批判”時,持“非常認同”(39.91%)及“認同”(28.3%)分列第一和第二位,而“不太認同”(12.33%)排在第三位。對於“無論有怎樣的藉口或理由,對無辜者施害都應從快從嚴從重打擊”這一說法時,持“非常認同”的達61.73%,“認同”的為22.05%分列第一和第二位,二者相加合計為83.78%,可見公眾對極端事件施暴者持不饒恕態度。
  但是對於這個問題,仍有一成多受調查者“不太認同”對施暴者進行批判的態度多少有點讓人意外。持這種態度的公眾認為施暴者一般多為弱勢群體,而當前法治暫不健全,社會保障還不完善,再加上社會的冷漠和不公,才迫使他們走上非理性化和極端!從網絡輿論可看出,一部分網民相當情緒化,有將暴力行為“合理化”甚至“英雄化”的傾向。這是我們應當高度關註和引導的思想動向。何時何地,對每位公民而言,體制的缺陷和官員的失範也好,自己的冤屈與他人的墮落也罷,都不能成為傷及他人、棄法律尊嚴於不顧的理由和藉口。如果這種傷及無辜的“冤者”越來越多,下一個輪到我們的受害機會,還會小嗎?
  公眾對媒體應如何報道極端化事件存有分歧
  對於“極端化事件容易傳染,媒體傳播與評論應慎之又慎”,受調查者“不太認同,公眾有知道事件來龍去脈的知情權”(35.16%)排在第一位,其次依次為“非常認同,媒體應該客觀,否則容易產生負面效應”(30.55%)、“非常不認同,報道新聞是記者天職”(16.71%)及“比較認同,媒體不宜過度渲染細節”(16.35%)。
  公眾對媒體如何報道極端化事件態度不一,一方面說明公眾素質有長足進步,但另一方面也說明公眾媒介素養仍有待提高。對於此類“駭人聽聞”的熱點和極端社會現象,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是必須的,否則,記者即是失職,但是怎麼報、極端化事件是否具有傳染性、傳媒的職責有哪些,公眾並不完全明瞭。而“您瞭解極端化事件來龍去脈的渠道有哪些”,近七成被調查者選擇了“網絡媒體,如門戶網站及論壇”和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平臺(67.44%),僅有不到三成的被調查者是通過“傳統主流媒體,如電視、廣播及報紙”(27.81%)知曉的。
  網絡媒體確已成為當今人們獲取信息的最重要渠道及來源。但網絡媒體的聲音多且雜,缺乏引導,網絡輿論群體中個體之間差異容易被消解,個人的認知水平也容易下降。法國著名的群體心理學創始人古斯塔夫·勒龐曾在其名著《烏合之眾》里談到,當個人融入群體精神之中時,“從他們成為群體的一分子那刻起,博學者和不學無術者都一樣沒有了觀察能力”。因此,對於網絡輿論中出現的各種觀點和聲音就需要傳統主流媒體來補充和引導。
  由於極端化事件確實存在交叉傳染的可能,因此,媒體在報道一些極端的、暴戾的、醜惡的社會現象和熱點事件時,新聞媒體的理性分析、理性判斷、理性報道就顯得特別重要。要本著對受眾負責的態度,旗幟鮮明地承擔起媒體弘揚正氣、鞭撻邪惡的社會責任,絕不能人為地為追求新聞的“轟動效應”而肆意炒作,渲染社會矛盾,也不能“見風就是雨”轟炸式、跟風式地擴大傳播途徑,激化社會情緒,要盡媒體的最大能力,降低或消減極端社會現象引發的負面影響。
  極端化事件風險如何防範
  受訪者對於“剛性維穩易導致極端事件,應變剛性維穩為柔性維穩”的態度,“非常認同”(34.29%)和“認同”(30.98%)分列第一和第二位, “不太認同”及“不認同”的共27.23%。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公眾對過去多年因群眾上訪而導致的政府剛性維穩的社會反感程度。(當然,這裡所說的剛性維穩跟嚴厲打擊暴力恐怖襲擊是兩碼事。)為此,中國信訪制度也正在進行重大變革。2013年11月,有權威消息稱,國家對各省市不再搞全國範圍的信訪排名、通報,有關部門確立了“把矛盾化解在當地”的新思路。習近平總書記近日還說:“維權是維穩的基礎,維穩的實質是維權”。其實只要努力維權,逐步落實公民的各項權利,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在回答“減少極端化事件,從社會層面來看,當前亟待破解的難題有哪些”時,“特權過多,仇官仇富導致心理失衡”(78.92%)排在第一位,“利益失衡,社會不滿情緒潛滋暗長”(78.03%)及“保障體系不健全,底層民眾在挫折面前容易絕望”(77.37%)分列第二和第三位。其他依次為“利益訴求和情緒疏導渠道不暢”、“貧富差距拉大,階層割裂”、“缺乏互信,道德淪喪”。
  特權及特權引起的腐敗已是多年積累的難題,特權及特權之下的仇官仇富心態已不容忽視,黨和政府也註意到了這個問題,自新一屆領導集體上任以來,下大力氣整治腐敗,反“四風”也好,八項規定也好,治腐的力度、廣度、深度都超過以往,成績是有目共睹的,真正做到了“老虎”、“蒼蠅”一起打。
  綜上,從科學角度而言,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的發生雖然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施暴者病態的犯罪心理,但背後所反映出的社會問題同樣比較複雜。如何有效地防控風險,不是一、兩個部門的工作,需要全社會的積极參与,共同應對,才能保障社會和諧有序、健康發展。
  (執筆:人民論壇記者 徐艷紅)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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